煙熏爐1.性能、作用 煙熏香味料為淡黃色至棕色液體,具有濃郁的煙熏香氣,可代替傳統煙熏工藝,使煙熏食品工業實現機械化、電氣化、連續化生產。
2.溶解性 易溶于水,因此它可以調配成任何一種濃度并很容易添加到食品中去,亦可不稀釋直接添加作用。
3.滲透性 本品易滲透到食品中去,因此對某些小塊食品可采用浸漬法來生產煙熏食品。
4.發色性 該品易氧化變色,因此用煙熏香味料加工的食品多具誘人的色澤,從而引起人們的食欲。
5.除味性 能除去羊肉之膻味、魚之腥味、改善食品質量。
6.結皮性 本品能使食品結皮,使肉制品表面形成一層薄膜,因此能防止水分和油脂的外溢,從而改善食品質地。
7.防腐性 本品具有殺菌和抗氧化作用,能使煙熏食品延長貯存期和貨架期,效能優于苯甲酸鈉、山梨酸醇,有效使用范圍為pH≤10。
8.安全性 本品經GC/MS儀檢測,未檢出3,4-苯并芘等有害物質,試驗證明對人體無毒無害,是一種安全衛生的食品添加劑。
9.使用數量 一般用量為0.05%~0.3%或根據居民口味習慣適當增減添加量,但不能使用過多,以免影響食品的原味。煙熏香味料的使用方法 煙熏香味料使用方法通稱為液熏法,這是與傳統的煙熏方法相對而言的。